113-2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第一階段申請時間:113/12/02(一)~113/12/11(三)止

113-2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

第一階段申請時間:

113/12/02()~113/12/11()

第二階段以後,請申請同學自行重新下載新版註冊繳費單

注意事項:

  1. 減免類別:身心障礙學生身心礙人士子女

教育部查調所得年度,以財政部提供之最近一年度資料為準。

查調對象:學生+父母親學生+配偶所得和低於220萬,方可申請(不必提供證明)。

  1. 辦理減免之同學,請先確認繳費單是否已扣除減免金額,除第一階段申請時間外,敬請同學重新下載新版的繳費單,再進行繳費動作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  2. 政府各類奬助學金只能擇一()申請。
  3. 轉學生、復學生、降轉生在(相同學制同學期)已享受過學雜費減免者,不得再重複申請。
  4.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類別,須以114鄉鎮公所之證明文件辦理申請。(若來不及學校規定日期辦理,請拿到證明正本後,儘速與學務組洽詢辦理)
  5. 上網登錄程序:

至學校首頁à在學學生à註冊與奬助學金à學雜費減免預登記à列印申請書,申請書紙本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學大樓202進修部學務組

減免預登網https://db3.ctu.edu.tw/WebApplication2/login.aspx

  1. 提醒同學: 12/2(一)至12/8(日)上網做下學期預選課程,這樣所選課程的學分費才會全部納入註冊繳費單。

預選課程網址http://db.ctu.edu.tw/student/login.aspx

承辦單位:進修學務組 (教學大樓202辦公室)

申請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14:00至22:00

聯絡電話:04-7111111分機6006

單位: 學務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