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疾管署指出,因應國際新冠疫情上升,且考量近兩年國內夏季均有發生新冠疫情,為提早防範夏季可能疫情,降低民眾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險,經疾管署提案諮詢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,決定新冠疫苗擴大全民接種延長至今年4月30日,呼籲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之民眾踴躍接種,及早強化免疫保護力。
2.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(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://www.cdc.gov.tw或疾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https://vaxmap.cdc.gov.tw/)。
3.有關COVID-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,請逕至疾管署>傳染病與防疫專題>傳染病介紹>第四類法定傳染病>新冠併發重症>COVID-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;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