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 「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」原弱勢助學金重點摘錄
建國科技大學115學年度進修部學生申請
「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」
(原弱勢助學金)重點摘錄
一、申請辦理:
1.辦理時間:115年9月14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截止(逾期恕不受理,請自行負責)
2.辦理流程:學校首頁à在學學生à註冊與奬助學金à不利處境助學金登錄à填寫申請書à列印申請書,並檢附以下紙本證明資料,繳交至教學大樓202學務組辦理。
3.申請書填寫網址: https://ap15.ctu.edu.tw/roll/
4.檢附資料如下:
⑴申請書(上網填寫後列印出,並請加蓋父親、母親印章,並會班導師及系主任簽名
⑵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含詳細記事)或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含詳細記事)
⑶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(新生及轉學生免附成績單)
特別注意!!僅線上填寫申請表,但未繳交紙本附件者,視同未申請;逾期恕不受理!
二、申請資格:
1.家庭年所得新臺幣90萬元以下。
2.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萬元以下。
3.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。
4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。(新生、轉學生免附成績單)
5.家庭應計列人口包含:
⑴未婚者:學生本人、父、母共三人或法定監護人;已婚者:學生本人加計其配偶;
離婚或配偶死亡者,為其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。
⑵若有特殊困難者,如父母離異、父或母失聯、家暴困境或服刑等情事者,得自行 考量酌予放寬家庭經濟條件計列範圍。
三、補助金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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級 距 |
家庭年所得 |
不利處境學生補助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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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級 |
30萬以下 |
20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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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級 |
30 萬~40 萬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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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級 |
40 萬~50 萬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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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級 |
50 萬~60 萬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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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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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 萬~70 萬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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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級 |
70 萬~90 萬以下 |
15,000 |
四、注意事項:
1.每學年補助一次,上學期申請,減免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(每學年都要重新申請)。
2.申請【不利處境-助學金】補助的同學,可同時享有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。
2.※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(原弱勢助學金)與【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】或【政府其他部會或機構之助學措施】互斥,不得重複申請。
3.※同一教育階段已申請過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,及政府其他同性質助學措施者,不得再申請本計畫之助學金。
4.本項就學補助為每學年上學期提出申請,經教育部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後(將於115年11月20日網路公告查核結果,敬請申請同學留意),符合資格者,其助學金將於下學期115-2註冊繳費單扣減<學分費>項目之金額的一半。
5.未完成上學期學業者,不予補助;完成上學期學業後但下學期不再就學者,學年度結算時僅核發二分之一補助金額。
6.詳細規定請參考【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】。
五、承辦單位:
進修部學務組:04-7111-111分機6006 (教學大樓202辦公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