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2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第一階段申請時間:113/12/02(一)~113/12/11(三)止
113-2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
第一階段申請時間:
113/12/02(一)~113/12/11(三)止
第二階段以後,請申請同學自行重新下載新版註冊繳費單
注意事項:
- 減免類別: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礙人士子女
教育部查調所得年度,以財政部提供之最近一年度資料為準。
查調對象:學生+父母親或學生+配偶之所得和低於220萬,方可申請(不必提供證明)。
- 辦理減免之同學,請先確認繳費單是否已扣除減免金額,除第一階段申請時間外,敬請同學重新下載新版的繳費單,再進行繳費動作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- 政府各類奬助學金只能擇一(優)申請。
- 轉學生、復學生、降轉生在(相同學制同學期)已享受過學雜費減免者,不得再重複申請。
- 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類別,須以新的114年鄉鎮公所之證明文件方可辦理申請。(若來不及學校規定日期辦理,請拿到證明正本後,儘速與學務組洽詢並辦理)。
- 上網登錄程序:
至學校首頁à在學學生à註冊與奬助學金à學雜費減免預登記à列印申請書,申請書紙本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學大樓202進修部學務組。
減免預登網https://db3.ctu.edu.tw/WebApplication2/login.aspx
- 提醒同學: 12/2(一)至12/8(日)上網做下學期預選課程,這樣所選課程的學分費才會全部納入註冊繳費單。
預選課程網址http://db.ctu.edu.tw/student/login.aspx
承辦單位:進修部學務組 (教學大樓202辦公室)
申請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14:00至22:00
聯絡電話:04-7111111分機6006
單位:
學務組